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商住楼顾客开展身份核查
2021-04-08 10:54:08 来源:
昆明住宅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下达《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人脸识别系统使用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将提升商住楼消费者权利和私人信息维护,标准昆明房地产业运营个人行为。
规定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没经顾客自己愿意,不可应用面部识别系统软件开展数据采集。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商住楼顾客开展身份核查,搜集、应用顾客私人信息理应遵照合理合法、正当性、必需的标准,不可强制性顾客根据指纹识别、面部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信息内容方法进到商住楼市场销售场地或应用公共基础设施机器设备。
确实有必需须在商住楼市场销售场地应用面部识别系统软件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理应确立标志面部识别地区及本人数据采集应用主要用途,没经顾客自己愿意,不可应用面部识别系统软件开展数据采集。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对比本通告规定,用心进行自清自纠自查,严苛标准商住楼市场销售场地面部识别系统软件应用个人行为。自清自纠自查工作中自通告下达之日起至4月底。
各县市(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理应提升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住楼市场销售场地应用面部识别系统软件个人行为的监管,经常性进行抽样检查、查验,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商住楼市场销售场地违反规定应用面部识别系统软件的个人行为勒令时限整顿,拒不整顿的转交有关部门给予严格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