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行政机关将抵制山林草原火灾多发高发趋势
2021-02-23 12:55:20 来源:
22日,陕西省森林公安局公布通知,明文禁止烧荒开荒、焚香祭拜、野餐和燃放烟花花炮等郊外不法用火个人行为。
郊外不法用火个人行为包含农活、祭拜、生产制造、日常生活等层面。
禁止在林缘、林内,点燃田坎、野草、秸杆及烧荒开荒等农活不法用火个人行为;禁止在林缘、林内,焚烧处理冥币等祭拜用火个人行为;禁止在林地开采开采、架电工作、扩路工程施工等生产运营主题活动中违反规定用火个人行为;禁止在林地、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抽烟、野餐和燃放烟花花炮等野外生活用火个人行为;禁止有意放火个人行为。
为抵制山林草原火灾多发高发趋势,森林公安行政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及各个市人民政府施行的《封山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着重给与惩罚。
对因有意纵火或郊外用火导致火灾事故,及其回绝、阻拦我国工作员依规扰乱公共秩序构罪的,将一律追究其刑事处罚;对未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人或限定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人不法郊外用火导致危害的,追究其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陕西省森林公安局发布全国各地森林公安行政机关投诉电话,号召群众检举郊外违反规定用火案件线索,打击目标不法用火个人行为。